loading
立即发布信息
·广州 [切换]
    信息分类
      董事会职权范围(股权分配的五大原则)
      2022-06-21 05:23:50发布 227次浏览
    • 收藏
    • 置顶  |
    • 举报  |
    • 地址:广州市内
      • 联系人:张经理
      • 电话: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百家网提醒您:让你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均有骗子嫌疑,不要轻易相信。
    • 信息详情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切公司治理机制的设定与运行的基础与框架,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它们之间职责分明,功能互补,共同构成公司这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公司的权力机关,公司治理结构体现出了明显的权力制衡理念,这也是公司顺利运行的重要基础,那么董事会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董事会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胡陈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胡陈律师解析: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百家网看到的,谢谢!
    • 您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