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有不少企业为了交易及支付方便,采用了个人账户收款:有的单位是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有的单位用销售人员的个人账户,采用个人账户收款在财务管理中。如果没有及时完善手续,发票、资金、货物三者是对不上的,这样一来税收就容易出问题,甚至有的单位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收款来“避税”。
下面我们用一个真实案例,来给大家说明这种风险与利害关系:
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 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最终,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0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0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我们再来看看,公司用个人银行卡走账怎么处罚,法律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宝小编告诫所有企业老总们: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公司宝税务诊断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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