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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纳税人是指什么(最新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2022-06-21 05:03:27发布 21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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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指的是以在国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对于转让房地产权属的行为,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情况如下表:

    转让方(卖方)

    承受方(买方)

    1、增值税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4、土地增值税

    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2、契税

    (二)征税对象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以及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

    辨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差异

    具体情况

    特点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买卖一级市场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买卖二级市场(不含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特别提示

    1.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使用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买房者不论其购买目的是什么,只要房屋权属变化,就要照章缴纳契税

    3.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4.以资产做投资或入股,应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入股房产现值缴纳契税

    5.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因未发生权属变化,不需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故不缴纳契税

    6.赠与

    (1)受赠人照章纳缴纳契税;“获奖方式取得房屋”实质上是接受赠与房产

    (2)继承

    ①法定继承:不征

    ②非法定继承:征收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税率采用幅度比例税率(3%-5%

    (二)计税依据

    征税对象

    纳税人

    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

    受让方

    成交价

    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

    买方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受赠方

    市场价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付出差价方

    差价

    三、税收优惠

    (一)一般规定

    个人购买住房

    契税优惠政策

    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家庭唯一住房;90平以下

    1%

    家庭第二套住房(不含北上广深);90平以下

    1%

    家庭唯一住房;>90平

    1.5%

    家庭第二套住房(不含北上广深);>90平

    2%

    ≤90平的都是1%

    (二)特殊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受让方也应缴纳契税

    四、征收

    基本要点

    主要规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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