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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社保逾期利息会计分录)
      2022-06-21 08:17:53发布 36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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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学一点,节税又省钱

    大家好,又到了税务小知识的时间,今天带大家再来说说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政府的各部门罚款、以及罚款产生的滞纳金也不能税前扣除。

    但是社保费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为什么呢?小编认为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其补缴社保费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罚没性质,应记为相关费用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其中的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产生的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6年7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5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6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5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是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的。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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