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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福利视同销售会计分录(用产品给职工发福利的分录)
      2022-06-21 07:47:01发布 1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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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了解产品作为福利发放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吗?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一个良好的企业,会适时给员工发放福利。发放的福利有很多种类型,可以是现金福利,也可以是非现金福利。同时,非现金福利还分为自产产品和外购产品。那么,当产品作为福利发放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具体分录如下: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视同销售,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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